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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公安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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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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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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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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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公安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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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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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如下几条回复,投诉晋安区公安分局不作为.
http://12345.fuzhou.gov.cn/detail.jsp?callid=07051000109&code=&button=%B2%E9%D1%AF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07042600099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07041700081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07040900129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07040500034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07022800027 http://www.fz12345.gov.cn/detail.jsp?callid=07010400011
晋安河边爱乡公园一撮中老年人,每天早上7点多开始,下午2多点开始,晚上7点多开始持续几个小时地使用高音喇叭,播放歌舞厅的重鼓点舞曲进行营利的跳舞组织活动,严重影响了周围的小区居民的早晨和晚间的休息和假日的日常学习生活.
周围小区居民累次投诉,晋安分局每次均使用拷贝,粘帖式的文本回复,并未拿出实际,有效,积极的解决方法,致使大半年内当地噪音情况根本没有一丝好转,长期忍受噪音折磨,影响参加高考的学生学习,影响有心脏病的老人身体健康,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公园舞场行为已构成违法行为,而晋安分局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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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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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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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 晋安区信访局 在2007-5-22 15:20 前批转。 (2007-5-2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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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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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请 晋安区公安分局 在2007-6-4 16:46 前回复。 (2007-5-2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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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
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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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
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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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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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的情况,我局辖区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将你所反映的情况向公园管理人员传达并要求他们对群众做好宣传教育,尽量降低噪音营造和谐社会;另市园林局已采取一些措施,如严格控制活动时间、尽量降低噪音,还居民一个安静生活环境。(晋安区公安分局于2007-5-25 09:3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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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 求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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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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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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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4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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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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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20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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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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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河爱乡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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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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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差]2007-5-25 18:45
投诉的是公安局,12345转到公安局,这能解决问题吗?把人民当傻子,当皮球踢来踢去,等着上级政府以后来追究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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