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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河公园(爱乡园)噪音扰人
诉求编号 07051600050
诉求标题 晋安河公园(爱乡园)噪音扰人
诉求内容

首先感谢政府建设晋安河公园,使附近市民有活动的场所。但每天上午、下午、晚上都播放音乐,而且音响开得太大。唱歌、唱戏、敲锣打鼓、拉琴、吊嗓子等噪音实在扰人,使周围几千户居民生活学习受到影响。我们很赞成市民在公园举行有益的活动,但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爱乡园”的管理,我建议:1、要制定严格的公园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音响声,(唱歌不要用音响),不能在公园敲锣打鼓、拉琴、吊嗓子、喊叫。2、音乐要及时更新,可播放一些优雅动听的音乐(不要千日不换)。3、严格控制唱歌等活动时间。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构建温馨和蔼的社会。谢谢!

转办意见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福州市园林局 在2007-5-31 08:41 前回复。 (2007-5-17 08:41)
2、请 晋安区信访局 在2007-5-18 08:41 前批转。 (2007-5-17 08:41)
3、请 福州市园林局 在2007-6-5 00:27 前重新回复。 (2007-5-17 10:52)
晋安区信访局 1 、 请 晋安区公安分局 在2007-5-31 09:02 前回复。 (2007-5-17 09:02)
福州市
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所反映的现象,近段时间市民屡有投诉,晋安河公园管理处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召集舞会组织者会议,再次重申管理要求,决不允许出现噪音扰民和收费现象,应服从公园管理;并在爱乡园内增加安监科管理人员,责成专人督促,落实控制噪音扰民、收费等现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5条规定,噪音管理执法权属公安机关,今后若舞会组织者不服从管理,仍存在噪音扰民现象,市民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予以制止。 (福州市园林局2007-5-17 11:23回复)
反映的情况,我局辖区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将你所反映的情况向公园管理人员传达并要求他们对群众做好宣传教育,尽量降低噪音营造和谐社会。(晋安区公安分局2007-5-23 17:35回复)
诉 求 人 黄永禔 截止日期 2007-6-5 00:27
诉求时间 2007-5-16 12:02 事件地点 晋安河公园(爱乡园)
已发表评论
[不满意]2007-5-28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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