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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安河泮合唱团噪音扰民事宜的反馈
诉求编号 07020200068
诉求标题 关于晋安河泮合唱团噪音扰民事宜的反馈
诉求内容

我们是晋安河泮天城小区的业主,为这里的“晋安河泮合唱团”噪音扰民事宜反映了很多次。分别于1月9日、1月29日、2月1日得到晋安区公安分局的明确答复(编号为:07010500064、07012200090、07012900086)
1、该合唱团排练地址迁移到靠复兴中路的爱乡园边;2、在未迁移之前不再使用高音喇叭。并欢迎广大群众给予监督。同时也可拨打12369电话向环保监察部门举报。
为此,我们感到高兴,以为长期困扰我们的噪音可以解决了。但事与愿违,这两天我们打电话到12369,得到的答复是此时不属他们管辖,是公安部门的管辖。我们无奈之下拨打110电话请求出面协调,关闭高音喇叭。但今天再次令我们失望。给我们的答复是:他们的团长不在。110的干警们也显得无奈。
请问,我们还能做什么?怎样才能尽早还我们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呢?政府的效能究竟体现在哪里呢?

转办意见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晋安区信访局 在2007-2-6 09:04 前批转。 (2007-2-5 09:04)
晋安区信访局 1 、 请 晋安区公安分局 在2007-2-17 09:52 前回复。 (2007-2-5 09:52)
福州市
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你反映的情况,我局辖区所领导高度重视,已多次与市园林局、社区领导对他们进行劝导但效果不大,同时他们大部分老年人、又是自发的只能进行劝导。(晋安区公安分局2007-2-12 10:20回复)
诉 求 人 毛先生 截止日期 2007-2-17 09:52
诉求时间 2007-2-2 21:57 事件地点 晋安河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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