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件编号为(07010500064)晋安河畔公园的合唱团每天(19:00-21:00)利用高音喇叭唱歌,噪音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休息和学生们的学习。市民希望在晋安河畔合唱团未迁移至福新中路的爱乡园时,恳请相关部门能禁止合唱团使用高音喇叭唱歌。